2012年05月17日 14:57 中國青年報
“我被拒錄的原因從‘性格內向’變成‘能力不足’了,官方的解釋怎么可以一變再變?”5月15日,青海保監(jiān)局在其官方網站上再次公布了拒錄3名考生的原因,其中,認為黃紅的“人際溝通協調能力、獨立承擔工作方面的能力明顯不足。”
黃紅看后難以理解,“能力不足的證據是什么?”
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劉旭濤認為,這份回應比較隨意,讓此次考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受到了很大的影響,“能力不足的說法有些牽強,公務員被錄用后還有一年的試用期,試用期不合格可以辭退。黃紅還沒有走上工作崗位,怎能斷定她能力不行?”劉旭濤說。
岳太杉也對自己被拒錄的理由難以接受。郭華東的手機一直關機。
現在,黃紅和岳太杉呼吁第三方機構介入調查此事。
考生不滿官方回應
5月15日,青海保監(jiān)局在其官方網頁上表示:“我們到黃紅單位對其進行了實地考察,通過發(fā)放民主測評表和與單位相關人員個別談話的方式,了解該同志的實際情況;為慎重起見,我們又到她曾經工作過的單位進行了延伸考察。在考察過程中,大家普遍反映黃紅的人際溝通協調能力、獨立承擔工作方面的能力明顯不足。因此,我們認為該考生的人際溝通能力、工作能力與我局專業(yè)監(jiān)管崗位匹配度不夠,與我們公布的職位資格條件差距較大,換句話說,也就是該考生不適合這個崗位,所以最終作出不予錄用的決定。”
針對如上回應,黃紅心情難以平靜,她說,“這一結論太隨意,想怎么說就怎么說。即使現在重新考察,也得不出我能力不足的結論啊!
“我應該‘慶幸’,他們沒說我智商有問題!秉S紅說,“材料是他們說了算,但是這能經得住查實嗎?如果我的能力有問題,我以前工作的單位怎么會用這么一個‘低能’的員工呢?”
劉旭濤教授認為,這個說法的確有待商榷,“筆試和面試考的都是能力。說考生能力不足還是要具體些,我個人覺得這個理由還是比較牽強,這個能力具體是什么呢?應該有一個客觀的依據!
對于拒錄岳太杉,青海保監(jiān)局稱:“通過考察發(fā)現,該考生存在明顯違反公務員招考紀律的情形,按照《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(guī)行為處理辦法(試行)》相關規(guī)定,我們作出不予錄用的決定!
岳太杉解釋說:“2012年3月5日,第二次體檢合格后,是看到在兩次體檢中安排體檢的工作人員辛苦,3月8日,特地郵寄了價值100多元的土特產,僅是為表達對工作人員的感謝,考察組3月14日開始考察當事人,我郵寄的時候都不知道誰是考察組的成員,根本不能構成‘明顯違反公務員招考紀律’。”
對于這個理由,岳太杉提出了自己的疑問:“第一次拒錄的理由是‘崗位匹配度不夠,協調能力弱’,為什么經過5天的時間,又給出了違紀的理由?”
對于拒錄郭華東,青海保監(jiān)局認為:“綜合考察情況,我們認為該考生工作能力和業(yè)務水平與我局綜合監(jiān)管崗位匹配度不夠,所以作出不予錄用的決定。”
目前,被拒考生希望第三方介入調查。對此,劉教授表示:“現在這種情況,如果有真正客觀的第三方介入也可以。但是,現在沒有第三方機構能做這個事。”劉教授說,“這還真是一個特例!
輿論質疑考察結論過于隨意
青海保監(jiān)局的這份回應也在網上引起爭論。
有網友表示:如果真是能力不足還能考第一,就只能說明整個公務員選拔考試的不合理?荚囘x拔制度是要盡量避免人為因素和暗箱操作的可能,講究公平公正,如果以后都可以隨便扣帽子,說“性格內向,能力不足”,就沒有底線和尺度了。
還有網友表示:能通過前兩輪考試的,理論、心理、口頭表達等應該不會差到哪里去,要不然設置這兩輪考試干什么用!再說了,能力是可以培養(yǎng)的,除非不尊重考生和考試規(guī)則!
還有網友表示:今后該考生將何去何從?
就在前幾天,青海保監(jiān)局人事處負責人王強開設微博,對于拒錄的原因,他曾寫道:“涉及隱私不便多說,我們有紀律!彼寫道:“實話說,單位現在對招人要求很高,原則是擇優(yōu)錄用,有寧缺毋濫的意思!薄拔覀兦嗪J歉咴,艱苦地方,好多內地的朋友過來覺都睡不著。我們已經好幾年招不滿人了。”
這樣的回答引起了部分網友的質疑。
有的網友表示:既然是條件艱苦招不上人來,名校大學生不怕艱苦去你們單位,正常情況應該鼓勵,并且大力宣傳吧?這樣才能吸引更多人才呀!
人民網(微博)(44.66,-1.40,-3.04%)觀點頻道發(fā)微博表示: 信息越公開,真相越明朗。中央反復強調,選人用人上的風清氣正。不管結果如何,相信此次事件會給公務員考錄的“考察”程序帶來思考。
6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