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揚州“樓市新政”:以“推進”之名行“救市”之實

  5月7日,揚州市財政局、房管局聯(lián)合發(fā)出通知,今年7月1日起的一年內,該市個人購買成品住房將獲得房屋合同價款4%。至6%。的政府獎勵。

  揚州房產新政一出,立即引起各方熱議和猜測:有人認為,當前正處于房地產調控關鍵期,揚州新政很可能起到間接托市的作用,這與國家調控精神相悖;還有人猜測,揚州新政也會像佛山、蕪湖新政一樣,很快被撤消……揚州出臺這一新政究竟出于怎樣的考量?

  

  雖然揚州市相關部門負責人澄清,該市出臺房產新政決非“救市”,而是旨在推進成品住房開發(fā)建設,不過“新政”依然擺脫不掉“放松”、“微調”的評價。

  為什么說揚州“新政”是救市?

  5月7日,江蘇省揚州市財政局、房管局聯(lián)合發(fā)出通知,對個人購買成品住房進行獎勵。按照通知規(guī)定,購房人最高可得到房屋合同價款6%。的獎勵。這也是繼今年佛山、蕪湖、上海之后,又一地方政府對房地產市場采取“行動”。

  首先,相似背景將決定相同“救市”目的。北京中原市場研究部總監(jiān)張大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認為,揚州出臺“救市”政策的原因之一,是應對房價下調和商品房成交量持續(xù)萎縮的現(xiàn)狀。

  放松限購、稅費優(yōu)惠、獎勵購房……雖然上述城市所出臺的微調措施各不相同,但其出臺的背景卻十分相似:市場銷售低迷、房屋成交量萎縮、土地收益減少。今年年初,揚州市相關統(tǒng)計數(shù)據(jù)顯示,2011年該市商品房銷售面積578萬平方米,比上年下降8.1%,與此同時,市區(qū)商品住宅庫存量目前已高達158.57萬平方米,同比增幅達88.1%。而“2015年要實現(xiàn)市區(qū)中心城區(qū)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比例達到40%的目標”壓力,更令揚州市政府存在拉升銷量的“救市”沖動。

  其次,以“剛需”之名,掩耳盜鈴。此次揚州所采取的政策為“階梯式”獎勵辦法,其中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的獎勵幅度最大。這也被業(yè)內人士認為是揚州樓市政策向剛需群體傾斜的有力證據(jù)之一。其實,多個地方政府進行的樓市微調小動作均以支持剛需為名,但是否真正支持卻有待考量。

  從表面上看,現(xiàn)金獎勵可減少購房者購房負擔,更貼近支持之名。不過考慮到揚州市未在實施限購城市之列,獎勵對象有可能是剛需,也可能是投機購房者。同時,以總價100萬元商品房為例,按照獎勵幅度最大的6%。計算,購房者也只能獲得6000元的獎勵,減負的意義不大。不過,“獎勵”信號一出會產生“政府指導”效應,在很大程度上改變購房者的購房預期,進而刺激成交。成交一旦回升,將會對尚不牢固的調控局面形成沖擊,房地產市場也將會再次偏離健康發(fā)展軌道,而這將有損剛需的長期利益。

  最后,“微調”示范效應明顯,“停”而不懲,救市將“前仆后繼”。5月8日,蕪湖市再出“新政”,進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。這距蕪湖上一次新政被“叫停”不足百天。

  新政一出再出凸顯地方政府對“微調”的執(zhí)著。住建部此前曾表示,“玩小動作露頭就打”。但蕪湖的實例卻說明,在“土地財政”、“經濟增長”的壓力下,地方政府放松調控的愿望依然強烈。簡單地叫停不足以令地方政府放棄微調的努力,更不會改變他們的“救市”初衷。新政的頻頻被叫停,只會令他們采取更加迂回的策略進行“曲線救市”。

  據(jù)記者了解,日前,先后有武漢、南昌、鄭州、沈陽等多個城市采取調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政策,且上調的幅度在15%至25%之間。由于提高公積金額度的做法,符合國務院和住建部提出的“要支持居民購房的合理需求”,便可躲過“叫停”危險。但考慮到部分地方政府的救市初衷未變,就需要警惕這一政策演變?yōu)殚_啟救市通道的鑰匙。

  一方面,在一輪輪房地產成交量呈現(xiàn)“小陽春”中,剛需群體逐漸成為低迷樓市的成交主力軍;另一方面,最具代表性的一線熱點城市核心區(qū)域房價未見實質性回落,在這一復雜局面中,如何既支持剛需購房需求,又能繼續(xù)保持樓市調控不動搖,面對部分地方政府的躍躍欲試,中央政府應牢牢把好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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