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寶紅
7月7日,針對目前房地產市場回暖的現(xiàn)狀: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江蘇省常州市調研時強調,目前房地產市場調控仍處在關鍵時期,調控任務還很艱巨。
究房地產調控為何屢屢不奏效的原因:中國經濟增速下降,實體經濟不振,轉型發(fā)展缺乏明確的導向,所以中國經濟仍擺脫不了對房產、汽車業(yè)的依賴。
房地產調整事關上海經濟大局,上海正面臨著轉型壓力與經濟下滑的困境。如何破解房地產難題,我們不妨換個思路:通過人大立法取代行政調控來完善上海房地產市場。

建議:
一、對“雙增雙減”條例做修正
2003年11月,限制上海長“高”,上海人大審議通過《上海市城市規(guī)劃條例修正案》,將“雙增雙減”即增加公共綠地、公共活動空間,減少建筑容量、高層建筑,列入城市法規(guī)中,目的使上海地面沉降處于有效控制狀態(tài)。按此條例規(guī)定,上海執(zhí)行住宅樓容積率控制在2.5以內,商辦樓容積率控制在4.0以內的標準。
從近10年實踐來看,這項規(guī)定已成為上海經濟發(fā)展的瓶頸,成為阻礙上海城市和諧發(fā)展的因素。具體表現(xiàn)為:
1:上海土地資源嚴重稀缺。
2:“雙增雙減”政策助推了上海的高房價。2003-2012這九年間,上海的房價平均翻了5-7倍。
3、導致上海商務成本急劇升高,企業(yè)難以承受。
所以上海應該借用香港的模式。香港600多萬人口,其住宅容積率規(guī)定控制在7,公共建筑寫字樓的容積率控制為14。上海與香港城市結構類似,同屬特大型城市,中心城市人口有一千萬左右,并且人口還在大量增長,按目前住宅容積率是2.5,寫字樓容積率4的標準難以滿足城市發(fā)展需求,“緊湊型的高效都市”比歐美的“花園城市”模式更適合上海城市的特點。
二、暫停上海房產稅試點
試行“房產稅”的法律依據(jù)是1986年頒布實施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》。
1986年出臺此條例背景是在全國房產大部分都是公有的,而且沒法針對非營業(yè)性房產征稅。那時土地是政府審批不計成本的,賬面上只有建筑物的建筑成本,所以無法估算其真實的市場價值。
上海是全國最早進行土地批租的城市。1988年7月8日,在上海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新聞發(fā)布會上,當時市政府副秘書長夏克強宣布日本國孫氏企業(yè)有限公司以2800萬美元獲得虹橋開發(fā)區(qū)第26號地塊50年的土地使用權,從而成為新中國誕生以來第一個在上海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外國公司。此時才出現(xiàn)了真正意義上建筑物的市場價值。
我的理解:1986年頒布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》只計地上建筑物的價值,土地是國有的,不計價。而目前進行試點的“房產稅”所計的價值是土地價值+建筑物價值。如果這樣稱“物業(yè)稅”更適當些。
所以用1986年制定的條例來作為試點“房產稅”的法律依據(jù)是牽強的,有偷換概念之嫌。并非如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所說的“不存在所謂不可克服的‘法理障礙’和‘不能容忍的重復征收’問題。”賈所長此言嚴重誤導了公眾。
征房產稅缺乏法律依據(jù)!读⒎ǚā芬(guī)定涉及到個人財產問題,就必須通過法律來解決;即使尚未制定法律,也需由人大和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(guī)。自行開征房產稅與法相背離。即使“房產稅”試點成功了,但法律被忽視,弊遠大于利。就算要試點,也應該先讓全國人大授權。
綜合上述意見,我建議盡快結束在立法之前先試點開征“房產稅”
三、用購豪宅征“奢侈品稅”來取代限購
2010年12月10日,市人大組織部分代表座談,會上我提出:上海應對購豪宅的人征“奢侈品消費稅”,而不是征收房產稅。我認為,征收“奢侈品稅”是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辦法之一,而征不征收該稅種的標準應該是以房價高低來加以確定。
假設將征收標準定在毎平方米三萬元的話,那么買房人在買每平方三萬元以上的新房時就會有顧慮;而開發(fā)商考慮到銷售,也有積極性將原本定價三萬元以上的每平米的新盤,改為29000元每平方米,這在客觀上也就會起到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作用。
我認為,為了抑制房價而推出的限購令對市場傳遞了這樣一個信息——因為東西緊張才限購,感覺這個東西是稀缺的,所以價格是不會跌的。
而且,不從供應量上增加,會形成一個筑壩效應——樓市會形成一個堰塞湖。所以我覺得像這種限購令也不是最好的調控方式。
2011年5月4日,我國臺灣地區(qū)公布“特種貨物及勞務稅(奢侈稅)條例”(俗稱“奢侈品稅”)。根據(jù)規(guī)定,奢侈稅的征收范圍包括房屋、高價的汽車、精品家具、飛機游艇等各方面,但其主要目的就是壓制瘋漲的房價。
四、上海要控制經濟適用房建設規(guī)模
2009年上;謴土私洕m用房的建設,并計劃在未來五年建造2000萬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。寶山顧村、閔行浦江、南匯航頭等成為首批經濟適用房建設基地。目前建設任務已經完成,但認購情況并不樂觀。
去年,上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建設和籌措保障性住房1500萬平方米(約22萬套)。其中:經濟適用住房開工500萬平方米(約8萬套);動遷安置房(限價商品住房)開工800萬平方米(約10萬套);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籌措200萬平方米(約4萬套)。
然而8萬套的2011年新開工量,符合申購標準的在13個區(qū)只有3.3萬戶家庭。雖然政府一再放寬購房準入標準,經濟適用房積壓依然嚴重。這造成了土地與資金的閑置。
建議在目前已建的經濟適用房消化之前,暫緩新的經適房開工建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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